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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交押金须知
 2011年12月22日    已浏览353
 

1. 押金不足:我处将按照医院规定标准收取住院押金,如押金不足,我处无权减免,请您持住院证找医生签字盖章并注明押金金额,我处将按照住院证医生同意的押金金额暂收入院。

2. 住院期间支票不能倒现金:如您住院时交现金,住院期间补支票,现金入账后住院期间不能退回,结帐时支票有余额现金退还。

3. 出院携带所有押金条及交费所用银行卡、刷卡卡单:退卡款将于2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您的银行卡。

4. 如银行卡或刷卡单丢失:请您自刷卡之日起一个月后持押金条及患者身份证、结帐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帐。

请您务必保管好您的押金收据及银行卡单!祝您早日康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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